关于申报2016年“吉安汇诚实业创业就业基金”项目的
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为拓宽学生实训教学和就业创业渠道,提升学生创业能力,促进我院学生创业就业工作,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为我院设立“吉安汇诚实业创业就业基金”,每年提供资金100万元,资助我院大学生创业和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。为做好2016年该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实施机构
“汇诚创业就业基金”由吉安汇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管理和运用。该公司将按照“专款专用,节约实效”的原则,做好资金的管理、划拨、监察等工作。我院负责项目的推荐和落实,学院合作发展处负责项目的联络、协调等工作。
二、 申报项目对象
1.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;
2. 学院在编在册教师。
三、 创业项目类别
1. 大学生创业项目;
2. 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。
四、 有关事项
1. 项目经费由“汇诚创业就业基金”全额拨付。
2. 集体项目申请资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;个人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3. 大学生创业项目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。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至少吸纳2名学生创业,并根据实际需要,适量安排毕业生就业。
五、 时间安排
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合作发展处(综合楼1014)。
联系人:王微,电话:13576236924(622577)
附件(合作发展处网站下载)
1.
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;
2.
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。
2016年3月7日